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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诚聘海内外优秀人才

信息来源: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作者:admin | 时间:2024-05-16 10:57

一、学校概况

1952年建校

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

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

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

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

2011年成为“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

201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民航局签署协议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7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序列

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江苏省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学校作为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经、管、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鲜明的研究型大学。立校以来,南航始终与祖国航空航天事业同前进,化鲲为鹏、扶摇空天。进入新时代,学校坚持党管人才,围绕“一个中心,五路并举”战略布局,励精图治、开拓创新,全面推进人事制度综合改革,着力加强高端人才队伍建设,为建设航空航天民航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和矢志不渝地服务江苏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热忱欢迎和期待海内外优秀青年学子投身祖国航空航天事业,为建造国之重器、培养国之栋梁贡献力量。南航也将致力于为每一位加盟学者提供良好的学术环境和展现才华的舞台,期待大家与我们携手前行、共谱华章!

二、引聘对象及待遇

(一)长聘岗位

1.长聘教授1岗

在研究领域有高深的学术造诣,长期以来在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出卓越贡献,在国内外享有崇高声誉和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重大成就的大师级学者。

2.长聘教授2岗

具有扎实学识,能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或在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上做出重大贡献;在学科建设上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性构想,具备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的领军人才。

3.长聘教授3岗

能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创新发展潜力大,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或在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能力的青年精英。

相关待遇一览表

岗位 基础年薪(万元) 住房待遇 工作启动基金 引聘待遇
长聘教授1岗 ≥125 符合国家和学校政策者,根据房源情况,可以申购学校人才引进留用房一套(160平方米以上),或提供相应额度的住房补贴(不低于200万元)。 结合学科特点和科研需要,提供相应额度的工作启动经费,一人一议 1.正高职称、事业编制、博导资格;
2.单列博士增配名额;
3.支持组建创新团队,优先招聘青年教师、博士后及专职科研人员;
4.基础年薪不含科研收入及绩效奖励;
5.为子女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6.通过“绿色通道”引进,直接确定聘任事宜。
长聘教授2岗 ≥80
长聘教授3岗 ≥60

(二)准聘岗位

岗位与要求

岗位 引聘要求 年龄(周岁) 其他
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 人文社会科学领域
特聘研究员A类 具有博士学位,拥有良好的教学科研能力。 首聘期内能达到国家级人才教学科研水平的潜力人才。 ≤40 ≤45 1.教学、学科特别急需或学术水平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助理教授岗位只引聘部分文理学科教师。
特聘研究员B类 已在相关学术领域崭露头角,且具有较大学术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
特聘 副研究员 具有一流的学术基础和较大学术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 ≤35 ≤40
助理教授/ 长空博士后 具有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的人才。 ≤32
≤32

相关待遇一览表

岗位 工作待遇(万元) 工作启动基金(万元) 引聘待遇
工科 文理科
特聘研究员A类 58-65 ≥70 ≥40 1.特聘副研究员及以上岗位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2.引聘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以聘代评;特聘研究员具有博导申报资格。
3.各级岗位所列待遇不含学院配套、科研收入、绩效奖励,以及国家和地方的奖励资助。
4.学校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提供引进人才过渡房或单身公寓租住。
5.为子女提供幼儿园、小学到初中一体化优质教育资源。
6.特聘副研究员及以上岗位人员入职后可申请学校“长空学者”计划,入选后可享受专项培养政策。
特聘研究员B类 ≥50 ≥30 ≥15
特聘副研究员 ≥37 ≥15 ≥10
助理教授/长空博士后 28-30 4-6

注:上述工作待遇含住房补贴。

准聘长聘岗位特殊政策:

1.职称以聘代评制度:准聘长聘岗位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以聘代评,通过引聘评审、晋升评估人员直接授予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2.引聘“绿色通道”制度:长聘教授岗位和特聘研究员A类岗位申请者等优秀人才可一人一议,通过“绿色通道”引进,直接确定聘任事宜。

3.住房待遇追溯机制:准聘岗位人员首聘期内晋升长聘教授岗位,可按相应岗位等级的额度标准补齐住房补贴。

(三)博士后岗位

1.引聘对象:

长空博士后:主要面向国内外知名高校优秀博士毕业生,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招收,是学校师资的重要来源,从事专项课题的研究工作,并承担适当工作量的教学任务和实验指导等,可在校内外科研教学活动中使用助理教授头衔。

科研博士后:依托博士后合作导师,根据科研项目研究任务需求招收,从事专项课题的研究工作。

外籍博士后:依托有科研项目和经费的团队,招收优秀外籍博士毕业生。

企业博士后:依托学校与政府、企业联合建立的合作平台,企业与学校联合招收博士后,专门从事企业项目研究。

2.引聘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修养,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品学兼优,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博士后所需研究工作。

(3)获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在32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不超过35周岁。

3.设站学科:

我校目前设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力学、仪器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物理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数学、网络安全共1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4.相关待遇:

相关待遇一览表

全职岗位 薪酬 其他政策 生活保障
科研博士后
外籍博士后
1.学校提供基础年薪24万元(不含学院或团队配套、科研收入、绩效奖励等)
2.特别优秀的博士后,延期待遇可由学校承担一年,标准为24万/年。
1.科研博士后在站满1年可参加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指标单列;
2.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者,可按程序聘为助理教授/长空博士后,国家和学校待遇叠加发放。
1.学校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提供单身公寓租住;
2.科研博士后参照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子女入学入托等福利。

博士后的薪酬待遇由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承担,企业博士后由企业承担。

(1)学校准聘长聘教师岗位优先从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科研博士后中选拔;学校专职科研岗位优先从博士后中选拔。

(2)学校支持博士后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等基金项目,以及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等。

(四)外籍教师

引聘对象:

教授、副教授及讲师(或相当职称者)。原则上所有学位须在国外高水平大学取得,熟练使用英文讲授课程。全职在校一年及以上从事专业领域研究。

相关待遇基本标准一览表

岗位类别 年薪(万元) 科研经费(万元) 其它
特聘教授 ≥54 10-15 学校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提供引进人才过渡房,并依规缴纳社保或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同时在校内享受2000元/年医疗补助。
教授 42-48 8-10
副教授 35-42 6-8
讲师 26-34 4-6

(五)专职科研人员

岗位类别及说明

岗位类别 岗位说明
专职研究员 应为国内高校、研究机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优秀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海外高校、研究机构助理教授或相当职位人员;具有较强的科研基础,拥有独立完成科研任务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专职副研究员 应为国内高校、研究机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优秀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海外高校、研究机构的优秀博士后;具有良好的工程应用和技术开发能力。
专职助理研究员 应为高校、研究机构的博士后,或优秀博士生;具有较好的学术基础和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
研究助理 校聘岗位人员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项目聘用人员一般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相关待遇一览表

岗位 薪 酬 其他待遇 生活保障
专职研究员 学校和设岗单位共同承担,学校承担:24万元/年 1.国家级科研机构聘用的专职研究员、专职副研究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2.其他单位聘用的专职研究员、专职副研究员、专职助理研究员、校聘研究助理为校聘专职科研岗位,以非事业编制方式聘用。
3.校聘专职科研岗位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任职情况可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1.校聘专职科研岗位人员可租住公寓,按照学校《青年教工公寓管理办法》(校资字〔2018〕11号)及相关政策执行。
2.可享受节日慰问、子女入托入学待遇。
专职副研究员 学校和设岗单位共同承担,学校承担:18万元/年
专职助理研究员 学校和设岗单位共同承担,学校承担:12万元/年
研究助理 设岗单位或项目团队承担

其他政策:

1.专职科研岗位人员如达到研究生导师聘任条件,可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

2.学校准聘长聘教师岗位优先从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科研人员中选拔。

3.专职科研岗位人员在聘期内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或获国家级、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资助的,可随时申请准聘长聘体系的相应教师岗位。

三、招聘学科及联系方式

单位 涉及学科 联系方式
航空学院 力学、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办公室主任:韩楚
联系电话:+86-25-84893240
E-mail:hanchu@nuaa.edu.cn
能源与动力学院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车辆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 办公室主任:王成军
联系电话:+86-25-84892295
E-mail: cwnuaa@nuaa.edu.cn
自动化学院 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兵器科学与技术、仪器科学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 办公室主任:刘斐文
联系电话:+86-25-84892368
E-mail: nuaacae@nuaa.edu.cn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办公室主任:季娟
联系电话:+86-25-84892452
E-mail: jijuan@nuaa.edu.cn
集成电路学院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 办公室主任:刘老师
联系电话:+86-25-84892800
E-mail: jijuan@nuaa.edu.cn
机电学院 机械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办公室主任:李岚
联系电话:+86-25-84896460
E-mail: lilan@nuaa.edu.cn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核科学与技术 办公室主任:彭恬
联系电话:+86-25-52119533
E-mail:cailiaoxueyuan@nuaa.edu.cn
民航学院 交通运输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大气科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数学、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道路及机场道面)、土木工程原则上仅接受副高及以上岗位申请(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岩土工程、风工程、机场工程、土木工程材料)、智能建造相关专业 办公室主任:鲁悦
联系电话:+86-25-84891154
E-mail: luyue@nuaa.edu.cn
数学学院 数学、统计学 办公室主任:戚月
联系电话:+86-25-52113807
E-mail: qiyueee@nuaa.edu.cn
物理学院 物理学 办公室主任:于荣
联系电话:+86-25-52113853
E-mail:nuaayurong@126.com
经济与管理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经济学 办公室主任:郭清
联系电话:+86-25-84892752
E-mail: nuaacem@nuaa.edu.cn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法学、公共管理 办公室主任:刘旭
联系电话:+86-25-84893101
E-mail: liuxu09@nuaa.edu.cn
艺术学院 美术学、设计学、音乐与舞蹈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 办公室主任:丁亚
联系电话:+86-25-52075801
E-mail: dingya@nuaa.edu.cn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 办公室主任:吕勉哉
联系电话:+86-25-84893252
E-mail: lmzlib@nuaa.edu.cn
航天学院 光学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 办公室主任:谢茜
联系电话:+86-25-84892803
E-mail: xieqian@nuaa.edu.cn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软件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人工智能 办公室主任:李小舟
联系电话:+86-25-84892848
E-mail: xiaozhouli@nuaa.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 办公室主任:曹运星
联系电话:+86-25-52115201
E-mail: caoyunxing@nuaa.edu.cn
通用航空与飞行学院 交通运输工程、基础医学、大气科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机械工程、力学 办公室主任:牛璐璐
联系电话:+86-519-88970604
E-mail:L.niu@nuaa.edu.cn
国际前沿科学研究院 水伏科学与技术、航空航天数字科学与智能技术、先进材料科学与器件技术 办公室主任:张丽娜
联系电话:86-25-84896467
E-mail:IFS@nuaa.edu.cn
体育部 体育学


党政办公室主任:于祥爱
联系电话:+86-25-52117062
E-mail:yuxa@nuaa.edu.cn
公共实验教学部 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 党政办公室主任:邵恒博
联系电话:+86-25-52113587
E-mail:shaohb@nuaa.edu.cn
分析测试中心 透射电子显微学,分析测试表征技术等 办公室主任:李业芳
联系电话:+86-25-52111606
E-mail:cma_office@nuaa.edu.cn
直升机研究院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旋翼飞行器为主)、力学、控制科学与工程 联系人:韩楚
联系电话:+86-25-84893240
E-mail:hanchu@nuaa.edu.cn
综合能源研究院 飞行器综合能量管理、多能源混合推进、清洁能源转换与储能、二氧化碳捕集与资源化利用 联系人:谷雅雯
联系电话:+86-25-84890119
E-mail:guyawen@nuaa.edu.cn

四、应聘方式

1.应聘长聘教授岗位者直接下载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长聘教授岗位申请表》等材料(详见https://rsc.nuaa.edu.cn/2021/0205/c14711a231324/page.htm下载),或将个人简历(含个人基本信息、受教育情况、主要论文论著、科研和获奖情况等)发送至招聘学院办公室主任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博士后招聘网”。

2.应聘准聘岗位者推荐使用电脑浏览器进入教师招聘系统(jszp.nuaa.edu.cn),注册登录后使用(操作指南详见:https://mp.weixin.qq.com/s/aqB2T4XpchUrK7tQH95b_g,使用中如有问题,请联系系统技术人员:17712822011。政策相关问题可联系人事处杨老师:025-84895923,或咨询应聘学院办公室主任)。

3.应聘外籍教师岗位者请填写《外籍教师应聘申请表》(请至http://rsc.nuaa.edu.cn/2015/1203/c14711a20415/page.htm载),发送至招聘学院办公室主任邮箱。

4.应聘博士后岗位者请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后申请表》(请至http://bsh.nuaa.edu.cn/xgbg/list.htm下载),发送至招聘学院办公室主任邮箱。

5.应聘专职科研岗位者请登录网站查看(https://rsc.nuaa.edu.cn/7342/list.htm),详情可可咨询学院办公室主任。

6.以上岗位全年招聘。

五、人事处联系方式

类别 联系人 地址、网址
长聘岗位 人才科:杨老师、谈老师
+86-25-84895923
rencai@nuaa.edu.cn
通讯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御道街29号,210016
人事处网址:http://rsc.nuaa.edu.cn
各学院网址:http://www.nuaa.edu.cn/xysz/list.htm
准聘岗位
博士后 博管办:郭老师、李老师
+86-25-84895949
postdoctor@nuaa.edu.cn

原文出处:

https://rsc.nuaa.edu.cn/2021/0206/c381a231327/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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