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法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常年招聘)
信息来源:广东工业大学法学院 | 作者:admin | 时间:2024-11-11 15:42
一、学校简介
广东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法艺结合、多科性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1958年开办本科教育,1995年由原广东工学院、广东机械学院和华南建设学院(东院)合并组建而成。2024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位列大陆高校第41—57位,2024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位列全球第301—400名。
学校本部坐落于中国南方名城广州,拥有大学城、东风路、龙洞、番禺、沙河、揭阳等多个校区,校园占地总面积5300余亩,环境优美。目前,学校共设有25个学院、2个公共课教学部(中心)、12个研究机构。拥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省重点学科15个,省“冲一流”学科7个。工程学、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化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农学、社会科学总论等7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学科排名前1%行列,其中工程学已进入前0.3‰。
二、学院简介
(一)学院概况
广东工业大学法学院溯源于 1995 年成立的社会科学系,秉持“厚德、明法、 守正、笃行”的院训,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精法律、知工业、懂科技的复合型卓越法治与社会治理创新人才。
学院现有法学、法学(中澳班)、社会工作3个本科招生专业,并设有“湾区治理”微专业1个,法学本科专业2023级开始开设创新班;现有企业合规风险管理学术型硕士点1个,法律、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点2个;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各类研究生1200余人。法学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宪法学》《公共关系学》《公益项目管理》被认定为广东省一流本科课程。
(二)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教职工63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6名、博士研究生导师4名、博士后合作导师11名、校内硕士研究生导师39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比近80%。教师中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中国法学会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常务理事、广东省社会工作教育与实务协会副会长。教师获“最高检专家咨询网优秀专家”“南粤优秀教师”、全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三等奖、“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和学校首届“教书育人奖”等多个奖项。
(三)科研基地与成果
学院拥有广东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广东工业大学人权法治研究中心”“广东工业大学网络和数据法治研究中心”、广东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粤港澳大湾区协同治理与法治保障研究中心”、广州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广州数据法治研究中心”、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数字经济与数据治理实验室”( 分室 ) 等省级研究平台。分别被国家民政部和广东省民政厅认定为“国家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和“广东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基地”。
学院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部级项目立项成绩喜人,近三年共获得国家社科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9项、教育部项目5项。同时,教师在高水平论文发表,咨询报告获国家级领导人、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获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
三、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招聘需求及待遇
学院注重学科建设和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及培养,根据学院发展需要,长期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竭诚欢迎海内外杰出人才加盟,共同创造美好未来。人才引进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学科专业
法学(含中澳班)、社会工作。其中,专任教师(不含博士后)优先考虑民事诉讼法、刑法方向、经济法和国际法;能全英文讲授英美法、欧盟法课程者优先。
(二)领军人才
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或社会服务方面经验丰富,能正确把握学科发展方向,推动一流学科建设;学术水平高,在本学科或专业领域内具有良好的国际学术影响力;科研能力强,业绩突出,主持过国家重大、重点项目或课题,或者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成果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聘期内应全职到校工作;以“百人计划”特聘教授引进。
依托广工申报并入选海外优青项目,将作为我校“百人计划”特聘教授引进。
(三)优秀青年人才
1、“青年百人计划”A+层次(学校特聘教授)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在相关领域获得博士学位,具有在海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学习或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经验;近五年承担过国家级科研项目;在本学科及相关专业领域取得一系列被海内外认可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2、“青年百人计划”A层次(学校特聘副教授)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在相关领域获得博士学位,具有在海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学习或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经验;近五年在本学科及相关专业领域取得一系列突出的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良好的发展潜力。
3、“青年百人计划”B层次(学校特聘讲师)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在相关领域获得博士学位,具有在海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学习或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经验;近五年在本学科及相关专业领域取得一系列优秀的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良好的发展潜力。
应届博士毕业生应聘的,一般均应先从事博士后研究。
(四)人才待遇
1、纳入教师事业编制;
2、按受聘人才实际情况提供优厚年薪和安家费(含购房补贴);
3、按受聘人才实际情况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4、提供校内周转住房;
5、按受聘人才实际情况配套校内学术待遇,提供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博士后招收人数不限;
6、协助办理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广州市人才绿卡,可实现落户、子女入学、社会保险、购房、购车等人才公共服务“一网通办”。
三、博士后招聘需求及待遇
(一)学科专业
法学、社会工作。法学方面,特别欢迎研究方向与数字法学、人权法学相关的优秀人才。
(二)进站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的博士,或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具有良好的科学研究基础和较强的学术发展潜力;需全职在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拟定博士后期间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名单如下,研究领域详见学院师资介绍网页。
(一)待遇
1、薪酬:博士后分A+、A、B三类。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在站成果突出者,最高可达55万元/年(含五险一金单位部分),具体以入职时签订的聘用协议为准。
2、博士后人才项目资助:鼓励和支持博士后申请各类博士后人才项目。获得资助者,除享受原薪酬外,同时差额叠加人才项目资助经费。
3、住房:学校提供博士后公寓,房租及水电等费用按学校标准由个人缴纳。
4、职称:对进站前未进行过职称评定的博士后,予以认定中级职称,具体按学校的职称评审程序办理。
5、留校政策:在站成果突出、出站考核优秀者,可按学校相关人才引进程序,择优录取。每年为博士后预留充足的专项留校指标。
四、应聘方式
请应聘者将个人详细简历(包括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学术成果等)发送至法学院人才引进邮箱:lawschooltalent@gdut.edu.cn,邮件标题及简历名称请统一注明“百人/青百X层次/博士后应聘-姓名-单位-研究方向-博士后招聘网”字样。
应聘博士后者,需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拟定博士后期间研究计划。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0-38818586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道迎龙路161号广东工业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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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https://law.gdut.edu.cn/info/1041/654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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