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2025年引进人才启事(含博士后招聘)
信息来源:华南农业大学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 作者:博士后招聘网 | 时间:2025-04-09 15:56
华南农业大学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原林学院)是华南农业大学最早设立的学院之一,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学院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秉承“营山营林,树木树人”的院训精神,积极践行“两山”理论。学院以热带亚热带林业研究为优势,以岭南风景园林传承和发展为特色,农、工、理、管融合发展,为整体办学水平国内一流、林学学科达到国际一流水平的教学研究型学院。
现有林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风景园林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林学和草学2个学术硕士学位授权点,林业、农艺与种业和风景园林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林学学科为国家林业局重点学科,林学、风景园林和园林3个专业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森林保护专业为广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院科研条件良好,建有“亚热带农业生物资源利用与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部分)”“广东省森林植物种质创新与利用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木本饲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草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自然保护区研究中心”和“广东鹅凰嶂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6个省部级科研平台。
因学院发展需要,现诚邀高层次人才加盟,具体情况见下文。
一、主要学科方向
林学(林木遗传育种、森林培育学、森林保护学、森林经理学、森林生态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风景园林(国土景观保护与生态修复、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及其理论、风景园林数智技术、风景园林运营与管理)、草学等。
二、人才引进体系岗位
(一)杰出人才
1.招聘要求:
■原则上未满65周岁。
■在国内外享有崇高学术声望和影响,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国际同行公认的高水平研究成果,能够带领本学科在其领域赶超或者保持国际先进水平。
2.待遇:
■一人一议,一事一策。
(二)领军人才
1.招聘要求:
■领军人才分领军人才(一类)和领军人才(二类),年龄原则上在58周岁及以下;
■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学术声誉,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认可的高水平研究成果,有优秀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带领本学科在其领域赶超或者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2.待遇:
■聘任二级教授,聘独立PI,配备工作助手;
■直聘博士生导师,领军人才(一类)每年提供2个博士招生指标,领军人才(二类)每年提供1个博士招生指标;
■提供有竞争力的年薪、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等。备注:领军人才(一类)和领军人才(二类)具体的招聘条件要求及待遇支持等请咨询学院党政办公室。
(三)拔尖人才
1.招聘要求:
■拔尖人才分拔尖人才(一类)和拔尖人才(二类),自然科学类原则上未满35周岁(业绩特别突出者可放宽至40周岁),人文社科类原则上未满40周岁(业绩特别突出者可放宽至45周岁);
■自然科学类需有博士后或全职科研工作经历,人文社科类鼓励有博士后或全职科研工作经历;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并获同行专家认可,具有较高的学术素养,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有带领某学科领域或学术方向取得全国领先水平潜力。
2.待遇:
■拔尖人才(一类)聘任教授,拔尖人才(二类)首聘教授;
■直聘博士生导师,每年提供1个博士招生指标;
■提供有竞争力的年薪、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等。备注:拔尖人才(一类)和拔尖人才(二类)具体的招聘条件要求及待遇支持等请咨询学院党政办公室。
(四)优秀青年人才
1.招聘要求:
■原则上未满35周岁;
■自然科学类需有博士后或全职科研工作经历,人文社科类鼓励有博士后或全职科研工作经历;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并获同行专家认可,有突出的发展势头和成长潜力。
2.待遇:
■首聘副教授;直聘硕士生导师,每年提供1个硕士招生指标;
■薪酬按聘任岗位标准执行;
■提供安家费30万元。
(五)以上岗位,
学校还提供以下支持条件
■按政策规定纳入事业编制;
■提供人才公寓或校内周转房租住,解决子女入园入学(学校有幼儿园、附属小学,对口升读优质中学);
■享有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其在广州市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15%的部分,将由政府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协助办理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广州市人才绿卡,可实现落户、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14项人才公共服务“一网通办”,并在出入境、医疗、交通、贷款、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优先便利服务。
三、博士后招收类型与条件待遇
(一)招收类型与条件
(一)招收类型与条件林学科研流动站自主招收全职博士后,招收类型分为“紫荆博士后A”、“紫荆博士后B”和“紫荆博士后C”三类,招聘基本条件如下:
■遵纪守法,无违纪违规行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修养,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的博士,或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博士生;
■具有良好的科学研究基础和较强的学术发展潜力;
■需全职在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符合国家及学校招收博士后的其它要求;备注:“紫荆博士后”招收具体条件以林学科研流动站制定的博士后招收条件要求为准,详情可咨询学院党政办公室。
(二)待遇与发展
■薪酬待遇:“紫荆博士后A”年薪33万元(税前)、“紫荆博士后B”年薪28万元(税前)、“紫荆博士后C”年薪23万元(税前),按规定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享受学校公费医疗待遇。在站工作期间实行“2+X”全额资助模式(X≤4年),首聘期为2年,“X”由博士后与合作导师及学院商议。首聘期考核优秀的,“X”续聘期间可以晋升博士后等级。
■科研支持:鼓励申请国家、广东省各类科研项目和人才计划;人才计划入选者在项目资助期间待遇更优。
■职称评审:在聘期内可按照规定申请参加职称认定及评审。职称评审中对博士后适当予以政策倾斜。
■户口迁移及子女入学:博士后可根据需要落户学校集体户,子女可入读学校的附属小学、幼儿园。
■学院待遇:学院、合作导师可另外提供科研经费、业绩绩效奖励等。
■职业发展:对于达到学校人才引进条件的出站博士后,可予以优先引进。
四、详情请咨询
学院党政办公室邓老师、于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80256
邮箱:lxyfjylxy@scau.edu.cn(邮件主题标明为“应聘岗位+姓名+博士后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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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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