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博士后招聘启事
信息来源:博士后招聘网 | 作者:admin | 时间:2024-11-21 15:52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78年12月31日,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作为国家级社会公益非营利性环境保护科研机构,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围绕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开展创新性、基础性重大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致力于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决策提供战略性、前瞻性和全局性的科技支撑,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环境问题的工程技术与咨询需要,为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环境保护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以下简称标准所)作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二级机构,是我国专门从事生态环境标准研究与制订的国家级专业研究机构,是生态环境部制定、管理各类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技术支持单位。标准所作为我国唯一的环境标准专业研究机构,在我国环境标准领域居于领军地位,为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决策提供科技支撑。
为进一步增强学科发展能力,满足国家各级科研项目研究需要,现将拟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品学兼优,科学态度严谨,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具有团队意识和敬业精神,无任何不良记录;
2、原则须于三年内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上不超过35周岁;
3、环境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获得者,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文字功底;对所报研究方向有足够的学科背景支持和一定的研究积累与想法,具有生态环境标准工作经验者优先;
4、须全脱产在本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招聘计划
拟招聘2人,合作导师王宗爽研究员。
研究方向:
(1)环境科学、环境法学、环境经济、环境管理、环境统计、大模型
(2)水生态,生态保护和生物多样性
(3)环境防治技术,大气污染防治、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
(4)应对气候变化
三、申请程序
有意应聘者请通过邮件提交个人资料(邮箱地址:liufen@craes.org.cn,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博士后+姓名”字样并附照片一张)。
个人资料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经历、研究或工作经历、发表论文、个人自我评价、联系电话及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等。
四、工作时间及待遇
根据国家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有关规定,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期限原则上为两年。在站期间工资与待遇等按照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鼓励国内外相关学术交流;支持申请其它国家级、省级博士后或相关科研基金项目;住房补贴,子女入学、入托同北京市常住户口同等待遇。工作地点为北京。
五、联系方式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研究所
刘老师 电话:18911845693 邮箱:liufen@craes.org.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邮编:100012
合作导师简介:
王宗爽:生态环境部标准所,博士,研究员。主要从事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制定及方法学研究。近年作为主要人员参加《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制定,主持或参与无机化学、有色、锅炉、钢铁、火电、锅炉、印刷、铸造、建材、污染场地等行业各类重大国家排放标准和国家生态环境标准50余项,组织推动发布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以及其他各类生态环境标准200余项,负责多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课题研究,有力支持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和完善,支撑了国家实施污染防治攻坚。同时公开发表科研论文80余篇,荣获省部级各类科研奖项10项,授权专利1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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