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考古研究院2026年度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陕西省考古研究院 | 作者:博士后招聘网 | 时间:2026-06-24 16:17
陕西省考古研究院成立于1958年,为陕西省文物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陕西省境内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和研究任务。全院(馆)内设22个部门,涵盖了旧石器、新石器、夏商周、秦汉、隋唐(西藏)、丝绸之路考古及文保科技等多个专业研究部室。省内设有石峁、芦山峁、周原、雍城、秦陵、秦汉、沣东、铜川、渭南等13处驻外考古工作站及研究基地。同时,还设有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陕西省考古现场文物保护重点实验室。
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于2013年审批建站,是全国文物系统建立较早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之一。为深入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实现人才驱动引领,聚焦我院十五五规划与重点学科方向建设,充分发挥好高水平人才“蓄水池”与“孵化器”功能,培养具有宏阔视野与优秀学术潜力的青年人才,现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收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
一、申请条件
面向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毕业的优秀青年博士,符合我院重点研究方向发展需求,愿意进入我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研究工作的青年学者。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不良经历。
2.具有较好的学术和教育经历,博士毕业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获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的非定向就业毕业生或无人事(劳动)身份关系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3.具备较高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在站期间能独立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
二、支持保障
(一)薪酬待遇:享受我院副高级职称工资福利待遇。
(二)科研奖励:配套科研启动经费,在站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享受与我院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奖励。
(三)科研与工作条件
1. 在博士后入站时,完成课题相关研究材料的接洽协调,为博士后阶段研究奠定基础;
2. 为博士后分配工号,开放图书馆、实验室等公共科研资源,确保其科研工作顺利开展;
3. 支持博士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4. 积极组织相关专家对博士后在开展科研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研讨和指导,帮助其解决问题,推动科研工作顺利进行。
(四)生活保障
聘期内博士后科研人员事宜按我院职工同等待遇办理,享受工会福利、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
(五)职业发展支持
1. 鼓励博士后科研人员申报国家级、省部级各类型青年人才项目,院内给予专项指导。
2. 出站考核优秀者,经个人申请、院内推荐,可优先推荐参加陕西省文物局高层次人才招聘,按事业编制聘用;在站经历视作工作经历,博士后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纳入职称评审。
三、招收方向
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形式采取“揭榜挂帅”与“自主选题”两种形式,工作站合作导师由我院在职在岗正高级职称科研人员担任。
岗位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四、进站流程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需提交的报名材料包括:
1. 《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博士后进站申请表》(附件1);
2. 两名正高级专家推荐信,其中一位须为申请人的博士生导师;如在境外获得博士学位,至少有一位境内推荐专家(附件2);
3. 身份证、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在读博士生暂未授予学位的可提供通过答辩的证明;留学博士,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个人简历与学术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博士论文、学术期刊论文、获奖、专利等);
(二)院内评审、确定“工作站+流动站”合作双导师、定制培养方案。
(三)审核通过后办理进站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我站全年可接收申请材料,并将不定期更新“揭榜挂帅”选题。
(二)聘期管理
1.博士后岗位,聘期一般为2年。聘期内参照院内博士后相关规定进行日常管理,须在签订聘用合同前,将人事、组织关系及个人档案转至院内,不得兼职其他单位。
2.提前完成研究目标,经本人申请、合作导师同意、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审批,可提前进行期满考核。最短聘期不得少于21个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29-89055360 15829558440
邮箱:sxkgkyb@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博士后进站申请+本人姓名+研究方向+博士后招聘网)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终南大道2999号(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综合管理中心208室)
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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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https://web.shxkgy.cn/information/detail?id=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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