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副校长:解决就业问题须“各负其责”
信息来源:西北大学 | 作者:admin | 时间:2015-03-12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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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高校毕业生规模的日益扩大,大学生就业创业问题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政府对大学生就业创业也非常重视。作为解决大学生就业的直接相关方,高校、企业和社会应如何各负其责?两位来自高校的代表、委员提出了他们的看法。
在解决大学生就业的问题上,我们首先要有一个共识,那就是针对庞大的毕业生基数,要想短期内解决就业问题是很难的。对此,我们要有一个持续性的认识。同时,作为解决大学生就业的直接相关方,高校、企业和社会应各负其责,各自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高校:理念教育+能力培养
对于高校而言,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对现代大学生的就业观念进行引导。
目前,我们的大学生总体来说还是积极上进的,但学生中间,敢于去“闯”的意识依然不够浓厚。在毕业时,以追求稳定的收入和舒适环境为目标的学生还比较多。反之,以年轻的心态向某方面努力,追求事业进展的学生则相对较少。对此,高校需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
事实上,在与学生交流时,我曾多次对学生说,大学毕业就意味着他们已经成为了某方面的高级人才,不能再依托在某个地方,在固定的体制内追随别人,而应该要有所担当。
此外,高校除了传授学生知识以外,还应注重对学生能力的培养。这里的能力主要指的是从理性角度分析问题的能力。目前很多大学生确实学习了很多知识,但他们并不知道这些知识可以干什么,能用在什么地方,又该如何用这些知识去分析问题。
然而在实际的工作中,不同行业知识常常又是相通的,当你领会了知识的内在本质核心的时候,就会发现,可以利用这些思维模式解决其他问题。换言之,当学生除了学到某领域的系统知识之外,同时能获得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将两者合起来就可以做到触类旁通。在现代社会的各个岗位,知识的需要往往不仅涉及一个层面,而是具有不同的层次跨度,这就需要我们的学生具有举一反三的能力,而要达到这一目标,就需要大学教育引领学生获得更多领悟。这也正是我们的教学领域需要重点培养的。
企业:资金扶植+校企合作
如果说在提升学生就业能力方面,高校要做好“内功”的话,企业则需要提升自己的社会责任意识。
我们不能否认,企业无疑是以营利为目的,但在企业发展和营利的过程中,充足的技术人员是不可缺少的。这些人固然需要大学培养,但在人才的成长过程中,企业也要承担起一定的培养责任。
在这方面,国外的一些高等教育发达的国家已经为我们提供了很多可供借鉴的经验。比如,在德国,企业必须拿出资金支持学生的学业。这些学生就像它们的“编外职工”一样,每月领取一定的“工资”,在学业完成之后,这些学生既可以到为他们提供“工资”的企业工作,也可以选择其他企业,因为这是企业的社会责任。而这方面我们就要差很多,政府对此也应该出台一些政策支持。
近年来,让企业成为国家创新主体的呼声已经日渐成为一种共识,国家也在搭建以企业为技术创新主体的创新体系。企业的科研工作需要人才,然而如果这些人才完全在高校的环境下成长起来,不与实际的企业生产相结合,其将来为企业所带来的创新价值能有多大,是值得怀疑的。对此,企业除了提供适当的资金外,更应该在人才培养方面和高校进行更多合作,从而获得更多的创新性人才,这也是国家对企业的内在要求。
政府:政策梳理+观念导向
在政府层面上,近些年,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在鼓励、扶持学生就业方面出台了很多政策,也设立了很多面向基层的项目,比如大学生村官等。这些政策也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在我看来,很多面向基层的政策在设立和执行环节中,常常与教育管理部门有些脱节。
比如,在鼓励大学生就业的工作中,人事、社保等部门也出台很多政策,并拿出大量资金。但这些政策、资金与教育主管部门以及高校的对接并不是特别顺畅,对于有些项目,学生也不是特别理解,这导致其很难产生预期的效果。
事实上,我国某些地区就曾经出现过省级社保厅出台的扶持大学生就业措施。但在这些措施中,有些措施始终无法传达到学生层面;有些则在传达到学校并被学生了解时,就已经过时。因此,政府对于就业的支持政策和经费需要进行必要的统筹。只有这样才能使其效益达到最大化。
另外,目前政府乃至社会对于就业质量的认定也存在一定的误差。比如,在我们的传统观念中,似乎只有到国企、外企才是高质量的就业;到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就业则被认为是低质量。这种导向既影响了学生的就业质量,也对小微企业的发展带来严重阻碍。对于这种观念,政府也应采取措施进行一定的纠正和疏导。(作者系全国人大代表、西北大学副校长,本报记者陈彬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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