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信息来源:教育部 | 作者:admin | 时间:2015-07-23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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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文要求做好2015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2015届高校毕业生已基本离校,在各地各高校共同努力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总体平稳,但仍有部分毕业生未落实就业岗位。为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创业,教育部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5〕43号),要求各地各高校切实做好5方面工作,帮助未就业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一是大力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要求各地各高校要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动员各方力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分区域、分行业、分专业的网上和网下招聘活动。要及时通知未就业毕业生积极参加教育部、各地教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举办的各类招聘活动,努力帮助他们尽快落实就业岗位。
二是积极推进未就业毕业生自主创业。要求各地各高校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鼓励大学生创业的财政、金融、工商、基地等政策措施,加大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帮助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加强创业典型宣传力度,扩大优秀创业毕业生事迹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切实做好教育部举办的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相关宣传与组织工作。
三是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征兵工作。要求各地各高校加强组织领导,设立大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牵头职能部门,保障大学生征兵工作人员、经费、场地投入,形成武装、就业、学生等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各高校要与兵役机关密切配合抓紧落实各项工作,努力提高大学生应征入伍人数和质量。
四是持续做好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各高校要把促进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创业作为下一阶段工作重要内容,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方式持续向毕业生推送用人信息和相关政策。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重点帮扶工作,为他们提供合适的岗位信息和指导服务。
五是认真做好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工作。各地各高校要及时将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信息提供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使就业服务能够无缝接续。配合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就业培训、就业援助等服务,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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