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政策“组合拳”力促创新驱动
信息来源:中国财政报 | 作者:admin | 时间:2016-01-07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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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提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来,中央财政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15年,中央财政大力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进一步改进加强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深入开展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建立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打出了中央财政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组合拳”。
实施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
科技计划是政府在科技创新领域发挥引领和指导作用的重要载体,对全社会的科技创新具有风向标作用。2014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由科技部、财政部共同起草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重点针对现有科技计划存在的重复、分散、封闭、低效等现象,以及多头申报、资源配置“碎片化”等突出问题,对现有科技计划布局和管理进行了系统性重构。
这次改革是对现行科技计划体系进行的一次“大手术”,解决了议论多年而没有解决的问题。对政府而言,改革倒逼政府科技管理职能转变,推进了科技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对科技而言,改革对科技活动的核心领域进行全新机制设计,为我国科技创新注入了强大动力。对财政而言,解决了支出政策碎片化、利益固化的问题,盘活了资金存量,优化了支出结构,提高了资金配置与使用效益。
改革内容包括: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重构国家科技计划体系和改革组织实施机制。在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方面,主体架构包括一个决策平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三根管理支柱(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专业机构、评估监管和动态调整机制)和一套信息管理系统(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在重构国家科技计划体系方面,改革方案将近百项科技计划优化整合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等五大类,构建总体布局合理、功能定位清晰的科技计划体系。
在改革组织实施机制方面,改革方案针对过去科技计划按研发链条上、中、下游分别设立科技计划,相互之间不衔接,组织管理效率低下等问题,结合不同科技计划特点,改革组织实施方式。
财政部教科文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大部分科技计划优化整合工作已经完成,有关成果将在2016年预算中体现,为2017年全面按照新的科技计划体系运行奠定了坚实基础。尤其是在当前财政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由于盘活了存量,优化了结构,财政支持科技的“可用财力”相应增加,为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从物质基础方面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通过体现重点专项全链条一体化组织实施特点的概预算管理新模式,将重点专项预算管理过程划分为概算编制审核下达和预算编制审核下达两个阶段,有效配置中央财政、地方财政、项目实施单位、社会资本等各渠道资金投入,合理划分部门与专业机构管理职责。
大力支持科技成果转化
科技要切实发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必须加强与经济的深度融合。2015年,中央财政简政放权,积极破除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性障碍。同时,创新投入方式,完善投入机制,引导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针对科研人员反映的科技成果转化过程审批繁琐、周期长、激励措施不到位,影响科技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等问题,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自2014年底开始,选取20家中央级事业单位,开展为期一年的深化科技成果使用、处置、收益改革试点工作。按照权责一致、利益共享、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赋予试点单位对科技成果使用和处置的自主权,取消现行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审批和备案要求,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全部留归单位,由试点单位依法自主分配,处置收益不再上缴国库,为科技成果转化“松绑加力”。相关改革试点政策已被写入修订后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并于2015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
——针对企业反映突出的科技成果转化“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科技部、财政部启动实施了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引导基金由中央财政投入作为母基金,综合运用创业投资子基金、贷款风险补偿等方式,带动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地方政府和其他投资者的投入。
据财政部教科文司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以来,引导基金组织实施进展顺利,引导基金理事会审议通过并设立第一批子基金。同时,印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基金贷款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对金融机构发放的科技成果转化贷款提供风险补偿的具体流程,拟于2016年开展贷款风险补偿工作。
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
我国装备制造业经过多年快速发展,产业体系日趋完善,但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重大技术装备的应用推广问题直接影响了我国装备制造业的转型和升级。
为解决我国重大技术装备市场初期应用推广问题,2015年3月,财政部、工信部与保监会启动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相关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由工信部制订发布《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保监会及保险业行业协会指导监督保险公司为目录内装备定制综合险,装备制造企业自主投保,中央财政适当补贴投保企业保费,以市场化方式分担用户风险。这一政策是落实国家战略、创新支持政策、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由中央财政对重大成套装备的前三套或首批次合同保险费用给予补贴,是中央财政首次在工业领域实行保费补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是继农业保险之后中央财政采取保费补贴方式支持的第二大类保险险种。
财政部经建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通过保险补偿机制支持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是公共财政市场化支持方式的有益探索,打破了传统的“谁投保谁受益”的保险补偿模式,有效激发了保险功能,促进有关装备打开市场。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试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国有近100个首台(套)装备制造项目参与投保,投保装备超过2500台(套),保费总额超过3亿元,保险保障加总金额超过150亿元,带动了清洁高效发电装备、大型冶金、煤炭及矿山装备、轨道交通装备、大型施工机械等一大批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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