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启动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实践训练计划
信息来源:中国科学院前沿科学与教育局 | 作者:admin | 时间:2016-03-28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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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6年度“中国科学院大学生创新实践训练计划”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本科教改,发挥我院优质科教融合教育资源在本科生培养中的作用,着力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科技创新能力,结合“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从2015年开始,我院决定实施“中国科学院大学生创新实践训练计划”(以下简称“科创计划”),旨在提高在学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帮助在学大学生了解中国科学院和我国科技的最新进展,同时也为我院科技创新注入活力。为有效组织实施2016年度“科创计划”,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科创计划”以项目的形式,资助全国各高校中理工科专业二或三年级本科学生中的成绩优秀者。申请者需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科研探索精神,具有浓厚科研兴趣和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
二、项目申请
在校大学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选择与我院相关研究所和指导教师科研方向相关的课题,申请“科创计划”项目;也可以本人自主提出的课题,在我院选择与课题相关的研究所开展课题研究工作。申请者需经所在学校同意提出申请(在学生本校可设共同指导教师)。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6-12个月。
三、组织管理
(一)前沿科学与教育局(以下简称“前沿教育局”)根据我院各研究所应届硕士生和直博生规模,核定其“科创计划”项目经费。
(二)各研究所根据本所科技发展布局,编制发布本所“科创计划”项目指南,接受各高校大学生申请,并负责组织项目的评审、项目实施与验收等工作。研究所应为申请者提供指导教师和实践环境等支撑条件。项目结束后,获资助学生应完成项目总结(5000-10000字);指导教师和研究所给出评议意见。
(三)在组织实施“科创计划”过程中,各研究所要注意将“科创计划”与已有的“菁英班”计划、“大学生暑期实践”计划和夏令营计划等有机结合、优化设计、统筹实施。各研究所可根据自身专业领域特点和具体情况,自主确定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制定出台适合本所具体情况的相关管理办法,研究所可配备一定配套经费资助。(注:资助额度一般为1万元/人)
四、工作安排
(一)请各研究所根据2016年拨付本单位的“科创计划”经费额度,研究制定本所项目申请指南,于3月30日前在本所网站公布,并将本所申请指南汇总表(附件2)报前沿教育局教育处,前沿教育局汇总各研究所指南后,在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中科院、前沿教育局等网站集中发布。
(二)请各研究所及时组织完成本所年度项目受理及评审工作,并于6月30前将最终资助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前沿教育局。
五、与北京市“实创计划”工作部署(京区研究所)
北京市教委2015年启动“实践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实创计划”),旨在着力提高北京市属高校在学本科生创新能力。该计划2016年将继续组织实施。请京区研究所针对“实创计划”,组织对北京市属高校大学生的相关工作。入围项目将获得北京市经费支持。
六、2015年“科创计划”总结验收
2015年是“科创计划”启动第一年,各研究所在执行计划中积极主动,发挥各自特长,大部分都很好地完成了当年计划。为与“国创计划”同步,今后“科创计划”将按照每年3月启动申请立项,6月各研究所当年立项项目报前沿教育局备案,10月中旬各研究所将上年度项目工作总结报前沿教育局汇总。相关总结材料将参加国家教育部相关计划年度工作经验交流会。
请各研究所于10月15日前对2015年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前沿教育局;报告应包括项目实施总体情况、亮点工作介绍、创新举措等内容。我局将根据有关情况对计划执行好的研究所给予适当奖励,对实施较差的研究所核减专项经费。前沿教育局将在适当时候组织召开“科创计划”工作研讨会。
联 系 人:前沿科学与教育局 教育处 郭大军、杨 鹏
联系电话:010-68597228/7230
电子邮件:djguo@cashq.ac.cn pyang@cashq.ac.cn
附件1-“中国科学院大学生创新实践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201603.doc
附件3-2016科创计划项目资助情况汇总表0310.xlsx
中国科学院前沿科学与教育局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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