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解 |北京国有企事业单位招高层次人才可开年薪
信息来源: 新京报 | 作者:admin | 时间:2016-06-27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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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政解 |北京国有企事业单位招高层次人才可开年薪)
新京报快讯(记者吴为)今日,北京市政府网站公布了《中共北京市委关于深化首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国有企事业单位引进或聘用经市级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可根据国际薪酬标准采用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方式支付,人才薪酬不受单位工资总额限制。
记者注意到,《意见》中明确,这项政策的提出是为了消除对用人主体的过度干预。那么,国有企事业单位用人为什么会有限制呢?长期研究人才和薪酬的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刘昕告诉记者,由于国企和事业单位和公共利益相关,管理者一直把这类单位的人才视作公务员管理,因此在薪酬上有各种各样的控制。
“高层次的人才到了体制内,他们的收入开得高,一方面引起社会议论,认为有可能侵害国家利益,另一方面,也可能挤占单位其他员工的收入。”刘昕认为,现在允许打破这些界限,按照国际标准和国际支付方式去聘请优秀人才,国有单位用人就会有更大的空间。
不过,在提出打破用人界限的同时,北京仍要将按中央要求对企业负责人实施限薪。北京市人社局副局长陈蓓此前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今年北京将实施国企负责人薪酬改革。目前北京市的薪酬改革方案已经获批。
记者了解到,按照中央要求,国企负责人的薪酬将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已经出台相关改革方案的地方大多将基本年薪控制在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以内。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许光建表示,对于市场化选聘的高管就应当给予行业内同级别企业相当的薪酬。“企业的薪酬分配应该更加市场化和透明化。除组织任命的高管,一些具有竞争性质的企业,选聘市场化的管理人员,其工资待遇还应当给予董事会更大自主权。”许光建表示。
此次,北京市提出所有经市里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只要引进,不论职位都可以采用年薪制。刘昕认为,年薪制不是高管特有的,它只是计发工资的一种方式。“现在许多企业给人才开价都是一年多少钱,国有企事业单位未来用人,也应该更具市场导向,减少行政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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