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社厅解读全省就业创业新政
信息来源:甘肃日报 | 作者:admin | 时间:2017-08-08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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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是经济社会发展最基本的支撑。面对我省就业创业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日前,省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就业创业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近日,省人社厅副厅长王丽萍就这一被评价为积极版创新版的就业政策进行了解读。
国务院新政和我省实际相结合
《实施意见》在延续2015年出台的《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国务院新就业政策要求和我省实际进行了创新。
王丽萍表示,围绕稳定就业基本盘,调整完善了宏观经济与就业政策协调、创业资金支持、重点群体重点领域就业创业、失业风险防范等政策,进一步深化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确保实现比较充分的就业,把失业率控制在较低水平。由于近几年我省新成长劳动力一直处在高峰期,就业压力比较大,不能单一地依靠政府提供“铁饭碗”,而是要依靠人民群众用劳动和智慧去打造“金饭碗”,通过创造新的岗位实现就业。《实施意见》围绕拓展就业新空间进行了大胆的尝试,提出了支持新兴业态发展,鼓励新就业形态发展的政策方向。未来几年,是我省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就业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是财富增长的来源,也是居民收入的主渠道,要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稳定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必须大力开展就业扶贫。省政府出台的实施意见更加突出了就业扶贫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就业帮扶措施。
稳住就业基本盘拓宽就业领域
据了解,《实施意见》从7个方面,提出了30条具体措施。整合了与就业创业有关的产业、金融、财税、扶贫、教育、社保、培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王丽萍说,坚持就业优先战略,促进经济发展与就业联动。对国家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联动,促进产业结构、区域发展与就业协同,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的有关政策进行了实化细化,既体现了国家通过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带动就业的精神,又结合我省实际,突出了传统支柱产业改造升级和9大重点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及兰州新区、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等各类战略平台促进就业的重要作用。
随着新兴业态兴起,从业人员增多,就业政策需及时站稳立场、表明态度、探明方向。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拓宽就业创业领域,发挥出政策的指引、导向作用,为下一步深入推进新就业形态发展打下基础,这也是《实施意见》的最大亮点和创新点。
在打造创业平台方面,持续推进“双创”,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前,全省建成100个以上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对符合条件的省上给予每个60万元奖励补助。在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方面,强调要充分发挥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甘肃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的作用,对创业典型、入孵初创企业、返乡创业人员、优秀创业项目以及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等给予资金扶持。在优化创业环境方面,结合“放管服”改革,强调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大力推行并联审批,推广“互联网+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办理”“一站式”审批等模式,提高审批效率。
做好重点群体和重点领域工作
《实施意见》注重分类施策,做好重点群体和重点领域就业创业工作。王丽萍说,在前三个部分“总”的基础上,根据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分流职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和民族地区、困难地区等领域的不同特点分类提出具体措施。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继续实施引导1万名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民生实事项目,并对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后续管理提出了刚性要求;加大就业见习力度,允许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将见习对象范围扩大到离校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将求职创业补贴补助范围扩展到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社会组织就业,对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社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可同等享受企业吸纳就业扶持政策;简化留学人员学历认证手续等。在去产能企业职工分流安置方面,对安置渠道作了明确细化,鼓励引导去产能企业通过内部分流、转岗就业、创新创业、内部退养、公益性岗位帮扶等多渠道分流安置职工,就业困难人员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给予每人200元的生活费补助,对有组织输出的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在就业困难人员援助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帮扶措施,强调了实名制动态管理和稳定就业。同时,在省政府出台的就业创业政策文件中第一次单列一条,提出做好民族地区就业工作,要求大力支持民族地区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积极带动和吸纳就业;加强民族地区劳动者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省上在就业补助资金分配、高校毕业生民生实事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指标分配等方面继续向民族地区倾斜。
带动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
王丽萍说,实施就业扶贫,带动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让富民之路越走越宽。《实施意见》主要围绕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布局,明确提出了拓宽贫困地区就业渠道、加强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鼓励各类劳动者到农村创业就业4条措施,在加强东西部扶贫对口协作、劳务基地建设、扶持创业就业、扩大技能培训、用地指标倾斜等方面做了针对性部署要求。在资金扶持上,省财政每年投入1000万元,用于示范县打造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返乡创业孵化基地、互联网创业示范基地、民族传统产业创业示范基地、创业示范街等建设。
《实施意见》提出,加强教育培训和公共服务,提升就业创业工作水平。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充分发挥技师学院、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作用,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培养等各种形式的培训,使每个贫困家庭有培训需求的劳动力都能得到培训、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培训证书。(记者 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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