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小学引高端人才 最高享150万元安家费
信息来源:广州日报 | 作者:admin | 时间:2017-08-29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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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在今年初面向全国引进高端基础教育人才后,广州教育在基础教育人才引进方面再放“大招”。8月28日,广州市教育局公布了《广州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入编引进的杰出人才,除了享有各种优厚待遇外,最高还可享受税后150万元安家补贴。
弥补基础教育
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政策真空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广州尚无专门针对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的优惠扶持政策。因此,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弥补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政策真空。考虑到广州的生活成本较高,办法提出对引进的高层次教育人才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并在岗位聘用、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服务保障措施,以增强对外地人才的吸引力。在引进的过程中,突出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和责任。先由用人单位初选,再经用人单位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认定,最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党委(党组)研究确定后,予以聘用。
入编引进人才
薪酬待遇:在绩效工资分配时给予倾斜。
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确定的绩效工资单独据实核定高层次人才范围的,其绩效工资单独据实核定,不纳入单位人均绩效工资水平统计。
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用人单位协助解决
杰出人才: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获得者,国家“特支计划”教学名师。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校长、教师。
3、副省级城市以上杰出专家、优秀专家、青年后备人才、高层次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等称号获得者。
4、国家级名校长、名教师,省级“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省级特级教师。
5、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成果主持人。
6、在学科、教学、教研等专业领域内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在全国或国际上具有较大影响的国内外优秀人才。
安家补贴:最高可享受税后150万元住房保障
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广州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同时按照全市统一的人才住房政策享受相关保障,具体准入条件、保障方式、保障标准执行全市统一规定,或按每月税后8000元的标准领取10年购租房补贴。
骨干人才:
1、省级名校长或名教师,知名学校的校级领导,省级优秀教师,省级优秀班主任,副省级城市以上学科带头人。
2、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或一等奖的成果主持人。
3 、次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举办的国家级学科奥林匹克、体育、艺术竞赛获得前三名或一等奖以上者。
4、在学科、教学、教研等专业领域内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在地市具有一定影响的优秀人才。
安家补贴:最高可享受税后80万元住房保障
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广州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同时按照全市统一的人才住房政策享受相关保障,具体准入条件、保障方式、保障标准执行全市统一规定,或按每月税后5000元的标准领取5年购租房补贴。
柔性引进人才
杰出人才年薪:
原则上为同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人员年薪的2倍。
骨干人才年薪:
原则上为同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人员年薪的1.5倍。
办法还规定,如果引进的人才不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或者人才本人选择不入编,可以柔性引进,人事关系不转入用人单位。柔性引进人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
业绩特别突出的人才的待遇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内容与业绩等协议并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确定。
每年在广州市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才,可申领广州市人才绿卡,享受相关市民待遇。
考核不合格可取消人才资格
广州市教育局支持杰出人才设立工作室,在引进的前3年工作期内,每年考核合格后享受专项科研津贴10万元。骨干人才在引进的前3年工作期内,每年考核合格后享受专项科研津贴4万元。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同时,用人单位协助解决人才的配偶就业、子女入学问题。在引进的前5年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引进的人才实行跟踪考核,用人单位每年将引进人员考核情况书面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针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配套管理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对不履行工作职责、工作承诺,考核不合格者,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可取消其获得的人才资格,停止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待遇。(记者 刘晓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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