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告
信息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 作者:admin | 时间:2018-03-20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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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山东省聊城市将人才资源放在“强市之基、跨越之本、转型之要”的战略位置,打出聚才、育才、用才、留才的组合拳,全力实现人才工作的转型突围,以人才支撑发展,让发展吸引人才,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2017年11月4日,山东聊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分类精准引进人才、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强人才生活保障、加大平台建设力度、强力推动政策落实五个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一、分类精准引进人才
1.顶尖人才项目合作工程。顶尖人才主要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相当层次的国内外顶尖专家。结合本地优势产业发展需求,对接顶尖人才及其团队,以项目开发、课题合作、技术入股等形式,不拘一格引进顶尖人才,对其在聊承担的重大科研或产业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最高给予5000万元项目资助或6000万元的直接股权投资支持。
2.高端人才多点突破工程。高端人才主要包括:“****”“万人计划”“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国家和省级人才工程入选人才。市级筛选20家、县级筛选5-10家企业事业单位,作为市级高端引才示范基地,对标“****”“万人计划”等高端人才入选条件,有针对性地选择引才目标,采取跟踪盯访、产业合作、技术入股等方式,吸引高端人才落户。对引进高端人才成功申报入选国家、省部级人才工程的,按照国家、省人才资助经费额度给予入选人才1∶1配套。对高端人才(团队)在聊开展的创新创业项目,经评审认定后给予20-100万元一次性项目资助。
3.急需紧缺人才精准引进工程。急需紧缺人才主要包括:符合聊城主导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专业具有学历学位的全日制博士或高级技师,以及相当层次的外国专家。研究制定急需紧缺人才认定办法,定期征集发布全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建立“企业事业单位精准点单,市县两级人才服务机构梳理接单,小团组、高规格组织供需对接”的精准引才机制。
4.优秀成长性人才集聚工程。鼓励辖区内企业吸纳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和留学回国人员等优秀成长性人才就业。依托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设立50家以上创业孵化基地、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落实扶持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的扶持力度,吸引优秀成长性人才来聊创新创业。每年遴选不超过50个市级优秀青年创业项目,按不超过其年度实际有效投入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无偿资助。
二、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5.畅通人才流通渠道。全职引进急需紧缺全日制博士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到事业单位工作,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按引进人才专用编制使用办法办理入编手续,不受用编进人计划限制。
6.改进人才岗位薪酬管理。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评审认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全职引进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聘用不受单位岗位总量和最高等级结构比例限制,可根据资格条件先聘用到相应岗位,再由岗位主管部门予以确认或追加。
7.加大创新创业项目融资支持。对引进人才创办的经评审认定的已进入产业化初期的创新创业项目,因流动资金不足申请融资的,由市属担保机构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融资担保,并由同级财政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对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引进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经评审由市政府直投基金优先给予支持。成功吸引权威部门认定的社会风险投资的,由市级投资基金提供不超过30%的跟进配套投资,最高可达5000万元。
8.支持人才申报科技项目。优先推荐引进人才申报国家和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并立项的,给予项目承担单位5-20万元的资金奖励和补助。对人才在聊工作期间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按照国家或省奖励额的同等标准予以奖励。
三、加强人才生活保障
9.建立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制度。对引进的顶尖人才,每月给予本人20000元生活补贴,高端人才每月给予5000-10000元生活补贴。对企业全职引进、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当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硕士,经评审认定后每月分别给予1500元、1000元、800元生活补贴;对引进的市级以上首席技师直至世界技能大赛奖牌获得者,经评审认定后每月给予800-1500元生活补贴;引进的相当层次的外国专家享受同等待遇,管理期3年。全日制博士、硕士和本科生到聊城自主创办企业且参加本地社会保险的,经评审认定后每月分别给予3000元、1500元、1000元生活补贴,同等层次的留学回国人员享受同等待遇,补贴时限最高为3年。
10.完善引进人才住房支持体系。完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安居办法,市、县两级通过配建、购买、租赁等方式储备一批人才公寓、人才周转房,提供给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和外国专家居住。支持用人单位通过发放房租补贴、购房补贴等形式解决引进人才住房困难。引进的顶尖人才、高端人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及省级首席技师(含)以上的高技能人才,根据人才层次及需求提供不低于100平方米的周转房,期限最长3年。以上各层次人才不需提供周转房的,每月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的租房补贴,补贴期限最长3年。以上引进人才在聊购买自有住房的,按照商品房市场价的20%的优惠幅度实施购房补贴,购买优惠政策房后,停止发放租房补贴或停止提供周转房。
11.做好引进人才配偶安置。引进的顶尖人才、高端人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及省级首席技师(含)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其配偶愿意在聊就业、属于编制内财政供养人员的,由组织、编制、人社部门按规定协调帮助安置工作;其余情况的,由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妥善安排其工作,暂时无法安排的,用人单位可按聊城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以适当方式为其发放生活补贴,最多发放3年。
12.妥善解决引进人才子女入学问题。引进的顶尖人才、高端人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及省级首席技师(含)以上的高技能人才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母在聊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居住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招生政策就近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申请转入聊城普通高中就读的,结合本人意愿与实际情况,安排在其父母居住区域内普通高中入学。推进中小学国际合作办学和国际学校建设,引进国内外名校或知名教育机构来聊合作办学,鼓励中小学开设专门招收外籍人员子女的国际部。
13.落实医疗保健服务。在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开设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诊疗服务专门窗口,为人才建立专门健康档案,办理专用诊疗保健卡,开通诊疗绿色通道,免费安排健康体检。对与聊城企事业单位签订长期劳动合同,并有意长期在聊工作的外国专家,根据专家意愿可将其纳入医疗保险统筹范围,享受聊城职工医疗保险同等待遇。
四、加大平台建设力度
14.打造“一网五库”人才信息共享平台。对接“人才山东”信息网络,建设“人才聊城”网上信息服务系统;整合部门人才信息资源,完善高层次人才信息库、高技能人才信息库、国外高层次专家信息库、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需求库、聊城籍人才市外分布信息库5个人才信息库。
15.鼓励企事业单位申办科技创新平台。实施企事业单位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各类企事业单位申请设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站等科研创新载体,对新获批准认定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支持各类企事业单位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对新获批准认定的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补助。
16.完善海外引智引才平台。进一步加强与外国专家组织、教学科研机构、海外华人华侨社团以及企事业单位海外分支机构、合作机构的联系,积极推进海外引智引才联络站建设,在美国、德国、日本等经济发达国家设立引智引才联络站,2020年前与10个以上外国专家组织签约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17.支持企业设立技能提升平台。大力实施高技能人才技能提升工程,支持各类企业建设技师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传统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对新设立的以上技能提升载体,经评审认定后给予5-20万元一次性补助。建立高技能人才出国研修经费支持机制,围绕主导及战略新兴产业发展需求,每年组织5-10名高技能人才赴国外交流研修。
18.做优人才中介服务平台。支持人才中介服务业发展,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园,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人才中介机构,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鼓励用人单位参加政府统一组织的“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等集中招才引智活动,每个单位每次最高补助2000元。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每成功引进1名顶尖人才、高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来聊工作,经评审认定后给予2-20万元一次性资助。介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获得多个奖项或入选多个人才计划的,奖励资金按最高奖励额度发放,不重复奖励;同一名引进人才,对机构和个人不重复奖励。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园通过省级及以上认定的,市财政按照国家和省奖补额1∶1的标准给予配套补助。
五、强力推动政策落实
19.构建人才工作新格局。用“三个一”保证人才的落实力度。“一把手抓”,即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年要参加两次以上的引才活动和召开两次以上的会议专题研究;“一个机构”,即充实重组市、县两级在机构规格、职能设置、人员配备上与第一资源相适应的人才工作机构;“第一比重”,即人才工作占据科学发展考核的权重最高。
20.加大人才资金投入。市、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不断加大人才工作资金投入,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人才引进和管理工作。政府设立1亿元聊城市人才创新发展基金,联合政府所属投资机构,对引进人才及其创新创业项目进行扶持,并视情况逐年增加。
21.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依托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建立引进人才“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具体负责引进人才的认定,并协调办理相关手续、落实人才政策等事项。设立“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绿色通道服务窗口”,实现“一窗接件、并联预审、集中反馈”。组织评审委员会或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按照组织申报、审核推荐、评审遴选、确定人选、社会公示等程序和步骤,组织开展评审活动,经认定后,兑现有关政策。建立引进人才作用发挥考核机制,对不能发挥作用的人才及所在单位,及时中止享受相关待遇。人才管理服务涉及部门单位要厘清工作职责,安排服务专员,明确服务内容、办理程序、受理材料、办结时限,限时办理人才综合服务平台转办的事项。
22.营造招才尊才良好氛围。不定期举办国内专家聊城行、外国专家洽谈会、产学研对接洽谈、书记县长问访名校名所等活动,引导国内外优秀人才来聊创新创业。完善市县两级人才工程荣誉体系,发放聊城人才服务“金卡”,扩大人才工程受益群体。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人才政策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意见为准。新入选国家级、省部级重点人才工程的我市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可同等享受相关待遇。
本实施意见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商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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